导航菜单
首页
排名 涨幅榜 跌幅榜 24h成交额 新币榜 概念版块
快讯 机构 人物 观点 专题

西班牙税务当局明确自托管加密货币无需填报721表格

【西班牙税务讯】西班牙税务总局(DGT)于4月21日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意见V0848/26中明确,加密货币保存在自我保管钱包中无需根据721表格申报,前提是所有者保留私钥控制权且资产不由外国第三方托管人持有。

西班牙税务机构(AEAT)指出,721表格针对位于国外且由第三方实体代为保管私钥或维护、存储和转移虚拟货币的情况。申报主体包括西班牙居民等。判定核心在于私钥的控制权归属,而非钱包是否联网(热钱包或冷钱包)。

因此,纳税人自持私钥的硬件钱包或热钱包均落在721表格范围外;若外国第三方代管私钥,则满足其他条件时须申报。该定义部分援引欧盟MiCA法规。

在DGT咨询案例中,一名西班牙居民2025年设美国LLC持币,若自托管则免报,外国托管则须报。此外,欧盟DAC8税制2026年生效后,服务商在加密于受监管平台与自托管地址间移动时仍须收集交易信息,与721表格相互独立。

西班牙自2023年建立海外加密申报框架,首报2024年,门槛5万欧元。近期本土银行如Cecabank获MiCA授权推出托管平台,但自托管用户申报豁免不变。